1.事實發生日:92/04/29
2.發生緣由:截至目前為止,SARS事件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3.因應措施:
(1)除非由總經理以上主管批准,公司同仁暫勿前往中國、香港、越南等受感染地區
洽公或旅遊,公事先以電話或e-mail取代,延展之時間,則視SARS病毒整體發展
情勢再行定論。
(3)員工由疫區返回當日起,以公假居家待命10日觀察後,第11日起確定無感染後,
方得返回工作崗位。
(4)所有人員進入廠區時,一律量測體溫,體溫超過37.5度以上者,禁止進入。
(5)廠區內部定時環境消毒。
(6)加強宣導,請員工盡量少出入公共場所、避免到人群聚集或空氣不流通的地方,
主管亦應主動關心員工個人及居家健康,並建立通報系統,以確保工作場所衛生
安全無虞。
(7)本公司於大陸地區之轉投資事業,其因應措施比照台灣母公司。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