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3/05/27
2.重要決議事項:
一、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決算表冊案。
二、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每股配發股票股利約2元及
現金股利約1元)。
三、通過承認本公司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四、通過修正本公司部份章程條文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
擬提撥新台幣138,007,880元(含員工紅利計新台幣6,241,560元)辦理盈餘及員工紅利
轉增資發行新股,其中分配股東股票股利計新台幣131,766,32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約200股,現金股利計新台幣65,883,160元,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約1元,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消、
或轉換公司債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者,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
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前項增資案擬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
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並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分派之,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