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02
2.私募資金來源:本次私募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得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
至第3項之限制,得全數洽特定人認購之,於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得於一年內分三次發行。
3.私募股數:18,610,4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74,999,912元
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4.03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依證券交
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週轉金及發展新業務以達到改善財務結構之目的。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運用進度:依資金到位日至民國100年12月31日止執行完成。
2.預計達成效益:改善財務結構。
3.應募人名單:應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特定人為原則。
4.本次私募計畫之重要內容,其他有關本次私募之事項,以及必要時依主管機關指示修
正或因應市場情況而須修正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5.預計私募新股繳款期間:民國100年03月02日至100年03月16日。
6.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民國100年03月16日,如因實際作業狀況而須變
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