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0/29
2.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前三季稅前損益實際數與預測數差異達百分之二十
以上,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十八條規定於申報當
期財務報告時,應說明未更新財務預測之依據。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
資訊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一日編製之民國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由安侯建業
會計師事務所柳金堂、吳美萍會計師於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四日核閱竣事,係依照
「財務預測編製要點」及合理之基本假設所編製。
三、本公司之說明:
民國九十三年度前三季營業收入淨額2,068,617千元與原預測2,162,979千元差異
不大,財測達成率為95.64%。民國九十三年前三季實際稅前純益33,157千元與
財務預測同期稅前純益51,105千元,差異達35.12%,主要係記憶體類產品第三
季市場需求轉弱、產品價格下跌,致銷貨毛利減少12,037千元及轉投資公司獲
利不如預期,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下滑致營業外收入淨額減少11,114千元。
然以半導體通路業銷售經驗,第四季係傳統銷售旺季,營收及毛利狀況將漸漸回
穩,經重新評估市場需求情況,預估第四季預測稅前淨損2,399千元仍可達成。
四、會計師表示之意見:
預計九十三年度之稅前淨利為30,758千元與預測稅前淨利48,706千元變動雖達
20%以上,惟其差異金額僅17,948千元,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
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影響金額未達30,000千元,得免更新財務預測。亞
矽公司所述未更新財務預測之依據,經本會計師複核相關資料,尚屬合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