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7/3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35元﹙每千股配發350元﹚。
(2)股票股利﹙公積配股﹚:每股配發0.5元﹙每千股無償配發50股﹚
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董事會決議如下
(1)現金分配項目: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9,761,700元、員工紅利新台幣2,985,766元、
董監酬勞新台幣248,814元,計新台幣22,996,280元。
(2)股票股利分配項目:自資本公積提撥新台幣28,231,000元轉作資本發行新股2,823,
1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之普通股股票,每千股無償配發50股,本次增資完成
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50,231,000元,分為65,023,100股。業奉 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民國93年7月16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1772號函核准
生效在案。
(3)除權、除息基準日:93年8月25日。
停止過戶期間:93年8月21日至93年8月25日止。
股票股利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
知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