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4/29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399,151,678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自92年5月2日至92年7月1日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貳佰伍拾萬股
7.買回區間價格:7.5元至14元,但當公司股價低於下限時,本公司仍得繼續買回公司
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櫃檯買賣市場買回本公司股票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0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數量:3,238,000股,金額:53,360,290元。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共計買回3,238,000股,目前尚未轉讓股份予員
工。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一、本公司擬九十一年度第二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案,敬請 核議。
說明:1、買回股份之目的:作為轉讓予員工之股票來源,以激勵員工士氣,進而提高
經營績效。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加已實現資本公積扣除已決議分
派盈餘):新台幣399,151,678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及數量:本公司預定本次買回股數共計2,500,000股,並自九十二
年五月二日至九十二年七月一日止執行完畢。
5、買回之區間價格:預計買回之每股價格為新台幣7.5元至14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上
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
6、買回方式:自證券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7、檢附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董事會聲明書、買回股份轉讓
員工辦法,詳如(附件一、二、三)。
決議: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依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依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四點零二,且依所需金額上限買回股
份後,本公司之流動比率仍125.8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
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亞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
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具合理性,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