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01/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嚴維群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嚴維群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奇燁電子(東莞)有限公司董事及丹陽奇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奇燁電子(東莞)有限公司董事及丹陽奇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奇燁電子(東莞)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石排鎮向西工業區
丹陽奇燁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丹陽市開發區大泊鎮前進村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奇燁電子(東莞)有限公司:整合器、充電器、小型變壓器、電源線等電子產品
丹陽奇燁科技有限公司:整合器、充電器、小型變壓器、電源線等電子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皆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