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奉准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故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
3.因應措施:
(1)依本公司「九十二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本公司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時,轉換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計算至新台幣
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
/調整前轉換價格】/(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20.1=22.37*【60,809,109+(0*6,800,000)/22.37】/(60,809,109+6,800,000)
(2)轉換價格調整生效日為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八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