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26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於民國93年6月24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
(1)現金股利:新台幣31,000,000元,每股配發0.516元。
(2)股票股利:盈餘轉增資新台幣62,000,0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103股。
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6,000,000元,發行新股600,000股。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以可供分配盈餘新台幣68,000仟元(含員工紅利6,000仟元)轉增資,發行
普通股6,800仟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
年七月二十九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4061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2)配股暨配息基準日:93年9月17日。
(3)股票最後過戶日:93年9月10日。
(4)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93年9月13日起至93年9月17日止。
(5)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自93年8月23日起至93年9月17日止。
(6)現金股利發放日:93年10月21日。
(7)配股率及配息率調整:本公司因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執行轉換,
造成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變動,致影響配股及配息率,截至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後,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60,809,109股,故股票股利由
原每仟股無償配發103股調整為101.9584股;現金股利由每股無償配發0.516元調整
為0.5097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