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2/10
2.契約相對人:台灣土地銀行樹林分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3/02/06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委託台灣土地銀行樹林分行設立第098001213318號
帳戶,作為本公司辦理九十二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債款之存儲專戶。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1.台灣土地銀行樹林分行於收足可轉換公司債債款後,始可撥付本公司動支該金額。
2.台灣土地銀行樹林分行於可轉換公司債債款尚未收足前,本公司不得以專戶內之
存款辦理質押借款。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辦理九十二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債款之存
儲專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契約自93年02月06日起至結清帳目之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