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0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本公司於93年6月1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21,930,240元
(含員工紅利17,977,73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發行新股12,193,024股,
並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37,534,617元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八月四日(九三)金管證一字第0930134909號函核准在案。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日期如下:
除權交易日:93/09/06
最後過戶日:93/09/07
除權配股/除息基準日:93/09/12
停止過戶期間:93/09/08~93/09/12
本公司發行第一次海外可轉換公司債亦於93年8月17日至93年9月12日停止轉換。
現金股利發放日:93/09/29
3.其他應敘明事項:
惟因本公司於配股權利基準日前預計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轉讓(或購回)
本公司股份,及已發行在外公司債轉換普通股等二種情形,致本公司配股權利基準日
之流通在外股數有所增加(或減少)者,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分配案決議轉增資金額
,按配股權利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股(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