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6
2.私募資金來源:依據證交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募集
3.私募股數:30,000,000股,暫定於股東常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二次發行。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
6.私募價格:
(1)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本次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3)暫以本公司決議私募現金增資議案董事會日期100年4月26日前1個營業日平均價
格計算,參考價格暫訂為4.95元,私募價格暫訂為3.97元,實際定價日提請股東常
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4)暫訂之私募價格低於票面金額之原因及合理性:由於本公司近日以來於櫃檯買賣市
場之收盤價均未超過面額,致使本次暫訂私募價格低於面額,此係依現行法令規定訂
定,係屬合理。對股東權益影響為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產生之累積虧損,此一
累積虧損數將視未來公司營運狀況消除之。
7.員工認購股數:無
8.原股東認購股數:無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依據證交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改善財務結構。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目前已洽定之應募人:多春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
該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與公司之關係:柯拔希
(76.33%,本公司副董事長)、柯上方(11.89%,無)、柯喜仙(9.44%,無)、
鄭淑華(2.22%,本公司監察人)、柯妙比(0.06%,無)、柯妙論(0.06%,無)。
(2)本公司決議私募現金增資議案董事會日期100年4月26日前一年內有經營權發生
重大變動情形,洽請證券承銷商出具辦理私募必要性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摘要如下:)
合邦公司因營運長期虧損,具公司法不得公開發行新股之情形,為改善營運狀況及增
加現金流量,在考量取得資金之成本、時效及籌資法令限制等因素,該公司辦理本次
私募有價證券計畫應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