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8/17
2.減資基準日:99/08/18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俟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不適用
6.新股預計上市日: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經99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新台幣1,682,737,500元以彌補
虧損,銷除已發行股份168,273,750股(含私募普通股115,000,500股),業經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9年7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5455號函核准在案。
(2)本公司減資前資本額為新台幣2,243,650,000元,本次減少資本額新台幣
1,682,737,50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份168,273,750股,按照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
每仟股減少750股(即每仟股換發250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
至元為止,元以下全部捨去,其剩餘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減資
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56,091,25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台
幣560,912,500元。
(3)本公司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為99年8月18日,並向經濟部申辦資本額變更登記。
(4)減資後換發之新股票,俟呈報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另洽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辦股票內容變更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相關事項並
訂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上述相關辦理舊股換發新股及新股預計上櫃日期等作業事宜,
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屆時將依規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