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8/0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一年度現金股利分配及盈餘轉增資配
股基準日訂定如下:
一、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三三、六四O、OOO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
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數額,每股配發新台幣O.五元,計算至元,元以下捨
去不計。
二、以盈餘新台幣三三、六四O、OOO元及員工紅利三、八七O、OOO元,
計新台幣三七、五一O、OOO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股票計三、七五
一、OOO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
數額,每仟股無償配股5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至元為止,
並由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三、除權、除息基準日:92年8月31日。
停止過戶期間:92年8月27日至8月31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