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1/2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光大期貨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依金管會99.12.9金管證券字第0990060142號函
,本協議書待主管機關同意備查後,再依法簽署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以期貨交易相關諮詢為顧問合作重點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1.本協議書任何事項之適用若違反雙方任一方之法令規章、或合作事項
可能違反雙方相關主管機關間可能簽訂之條約或協議時,則概不適用
2.本協議書有效期為二年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產生重大之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基於業務互補和互惠互利原則,爭取大中華市場之商機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