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6/0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光大期貨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9/06/0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寶來曼氏期貨與光大期貨擬依據雙方相關
主管機關政策及法令之規範與開放情況,進行相互股權投資,以相互投
資20%為目標,並進行雙方業務合作。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符合雙方相關法律法規及主管機關規定和
要求的前提下。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可擴大營業規模,對公司
財務、業務應有正面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有助於業務之推展及增加公司之收入。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