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06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每仟股無償配發40股。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93年7月28日金管證二字第093013382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除權交易日:93年8月30日。
(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9月1日至93年9月5日。
(4)配股基準日:93年9月5日。
(5)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
(6)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7)配發新股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折發現金,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