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8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擇定特定人
3.私募股數:普通股二億股以內
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5.私募總金額:二十億元以內
6.私募價格:每次私募價格之訂定:
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之8成,且不得低於面額10元。實際
定價日及認購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私募之普通股,除其轉讓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辦理外,
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引進策略伙伴及擴展業務所需。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年度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預計分四次辦理,每次5億元內;
若實際發行次數及每次實際發行金額有變更之需要時或有未盡事宜之事項,擬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擬提請股東會就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計劃及其他
未盡事宜,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授權董事會
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