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0/03/1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本公司前經99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之私募發行新股案,依主管機關法令規
定應於該次股東會決議後一年內完成辦理,惟囿於市場狀況未臻理想,為對本公
司股東權益作最佳考量,爰終止該次股東常會有關私募發行新股案決議之執行。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NA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