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2版。
2.報導日期:99/11/30
3.報導內容:「投資人保護中心週一指出,針對…及宏遠證券(6015)等案,受理投資人求
償登記,投資人檢附文件寄回期限是12月31日…。」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因前開報導對於受理求償之事由敘述不夠明確,為免投資人疑義,本公司致電投資人
保護中心查詢,經瞭解該報導係指第三人等二人前於95年9月起至96年12月間買賣本公司
股票有操縱價格之嫌,經台北地方法院為有罪判決。
(2)案經投資人保護中心呼籲受損害之投資人至其公告之網站受理求償登記,以維護自身
權利,本案與本公司無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