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6/28
2.公司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為強化公司治理,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6規定於100年6月28日成立
薪資報酬委員會並制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二、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由獨立董事黃志典先生、董事林鴻南,及莊
志成先生擔任,三位委員皆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資格條件,任期為100年6月28
日至102年6月14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