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2/15
2.公司名稱: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南仁二)行使債券贖回權
暨訂於100年2月8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1.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公司債轉換辦法第18條規定,
發行滿1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40日止,未轉換之
債券總金額低於發行總額之10%時,本公司可
執行贖回權,將債券收回。
2.本次執行贖回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
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99年1月7日。
通知本公司或股代現金收回期間:100年1月7日起至100年2月8日止。
債券收回基準日:100年2月8日。
南仁二債券下櫃日:100年2月9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