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6/0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大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
3.與公司關係:契約關係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大陸中石化浙江省分公司分別簽訂商品
代理銷售合約。於該轄區內之易捷便利店設置台灣精品專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為雙方公司合作起步階段,尚無重大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擴展公司海外市場,增加公司整體之營運績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