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民族路三段七十四號(本公司6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九十九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
(四)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
(五)討論九十九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六)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七)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八)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00年4月23日適逢星期例假日
,務請於100年4月22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 (地址:台
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掛號郵寄者以100年4月2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八日前依規
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南市民族路三段七十四號),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四)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五)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00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
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
,本公司將於100年4月14日起至100年4月24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
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2.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
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
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寶雅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南市西區民族路三段74號 財會部蔡小姐收,電話:06-2411
000)。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前三十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
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
洽詢電話(02)2718-6425。
(七)盈餘分配案將於股東會召開日之四十日前,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