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民族路三段七十四號(本公司6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九十八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私募股票補辦公開發行報告。
(四)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
(五)討論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六)討論九十八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七)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八)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九)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十)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4月16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掛號郵寄
者以99年4月1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八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南市民族路三段七十四號),並副知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四)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99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
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
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9年4月9日起至99年4月19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
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2.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
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股東
提案處所:寶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南市西區民族路三段74號財會部蔡小姐
收,電話:06-2411000)。
(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前三十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補發,洽詢電話(02)2718-6425。
(六)盈餘分配案將於股東會召開日之四十日前,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