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雅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5904 寶雅
發布時間:2010-03-22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民族路三段七十四號(本公司6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九十八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私募股票補辦公開發行報告。 (四)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 (五)討論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六)討論九十八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七)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八)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九)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十)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4月16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掛號郵寄 者以99年4月1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八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南市民族路三段七十四號),並副知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四)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99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 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 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9年4月9日起至99年4月19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 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2.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 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股東 提案處所:寶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南市西區民族路三段74號財會部蔡小姐 收,電話:06-2411000)。 (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前三十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補發,洽詢電話(02)2718-6425。 (六)盈餘分配案將於股東會召開日之四十日前,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