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江路367號10樓(中山區行政中心禮堂)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2.九十八年度監察人財務決算表冊查核報告。
3.股東提案未列入議案說明。
4.其他。
(二)承認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提請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申請本行股票上櫃案。
2.為辦理股票上櫃作業,本行以新股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擬決議全體
股東放棄認股案。
3.修訂本行「公司章程」案。
(四)選舉事項:改選本行第二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討論事項:
1.解除公司法第209條有關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0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盈餘分派相關內容尚未決定,預計於股東會四十日前另行公告。
(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9年4月10日起至99年6月8日止,停止股票
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99年4月9日下午4時30
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66-1號2樓本公司股務代
理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三)開會通知於開會三十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述明
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洽辦,電話02-23118787。
(四)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擬定99年4月8日至99年4月18日下午4時00分止
為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之股東提案期間,受理提案場所:本公
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133號9樓,電話:02-25575151分機2323)。
(五)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董事、監察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持有已發行
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如欲提出董事、監察人候選人名單者,本
公司將於99年4月8日起至99年4月18日下午4時00分止受理股東之提名,受理
提名處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133號9樓,電話:
(02)25575151分機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