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100/04/29
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第一案: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
依法提列10%法定公積NT$21,405,186元,迴轉特別盈餘公積NT$3,808,735元,配發股
東現金紅利計NT$19,672,097元(每股0.5元),股東股票紅利NT$177,048,870元(每股
4.5元),員工現金紅利與董監事酬勞共計NT$10,353,735元。
二、討論及選舉事項
第一案:決議通過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第二案:決議通過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1.以九十九年度及以前年度未分派盈餘中提撥股票股利NT$177,048,870元及資本公積
NT$39,344,200元,轉作資本,發行新股21,639,3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
普通股,原股東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550股。
2.如嗣後因現金增資、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
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時,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
,有剩餘畸零股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面額認購之。
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
5.本次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定配股基準日辦理之。如經主
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或有關本次增資案之未盡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第三案:決議通過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第四案:決議通過本公司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第五案:決議通過本公司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第六案:決議通過本公司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式」案。
第七案:選舉事項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任期於民國100年六月十八日屆滿,配合股東常會召開,提前全面
改選;於本次股東常會選舉第十九屆董監事,任期自民國100年04月29日起至民國103
年04月28日止。
選舉結果:
1.董事當選名單:九席(含獨立董事二席)
張金明
張巍耀
吳怡瑩
曾家宏
林寬碩
邱慈祥
吳森垚
陸昭華(獨立董事)
齊彥良(獨立董事)
2.監察人當選名單:
張家豪
張沁杏
陳振昇
第八案: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