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3/06/15
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第一案: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決算表冊。
第二案: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本公司盈餘分配除依法提列10%法定公積金NT$1,188,834元外,依章程規定分配股東紅
利NT$12,010,019元(每股0.6170元),及員工紅利與董監事酬勞NT$632,106,合計
NT$13,830,959元。
二、討論事項
第一案: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1)提撥股東股利新台幣12,010,019元,轉作資本。
(2)發行新股1,201,00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原股東按增資基準日股
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61.7股。
(3)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
記,有剩餘畸零股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
購之。
(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
(5)本次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定配股基準日辦理之。如經
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或有關本次增資案之未盡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第二案:通過修訂「公司章程」。
修正後條文:
(1)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億伍仟萬元,分為貳仟伍佰萬股,每股新台
幣壹拾元整,其中未發行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2)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