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八六)台財證(六)第00五八八號函[公開發行公司財務預測
資訊公開體系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公司八十八年度財務預測於八十七年九月二十日編製完
成,於八十七年九月二十八日經會計師核閱竣事,並在八十
七年十月三日公告在案,後於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一次更新,於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經會計師核閱
竣事,並於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公告在案.
三.茲因地區觀光事業景氣及證券市場預期轉佳,致財務預測之
基本假設發生變動,使原預估之稅前淨利較預期增加,乃依
規定將財務預測再次予以更新.
四.更新後之財務預測,俟會計師核閱後,將依法令規定另行公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