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0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1,465,400,124元(每股配發新台幣4元)
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30,500,000元
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0,000,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財報估列員工現金紅利為新台幣24,000,000元,董事會決議配發
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30,500,000元,差異金額6,500,000元。
(2)本公司財報估列董監事酬勞為新台幣6,000,000元,董事會決議配發金額
為新台幣10,000,000元,差異金額4,000,000元。
(3)差異原因:因配合股利政策調整。
(4)處理情形:此變動金額未達重編財務報告之標準,差異金額將俟股東會
決議後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5)如嗣後本公司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等,影響
流通在外股數,而使股東配息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全權處理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