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1/02
2.公司名稱:遠雄自貿港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99年4月至99年9月為他人背書保證申報事項中,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註4)
誤植,分別99年4月至99年7月應為182,273仟元誤植為2,712,688仟元;99年8月應為
182,273仟元誤植為2,683,799仟元;99年9月第1筆及第2筆應為182,273仟元及
30,000仟元,誤植為2,683,799仟元及2,683,799仟元。
6.因應措施:資料修改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