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港 重大訊息 - 代子公司遠翔航空貨運園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資產公告

股票代號:5607 遠雄港
發布時間:2004-07-15
主旨:代子公司遠翔航空貨運園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資產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標的物:遠翔FTZ航空貨運園區之貨運站大樓、倉辦大樓、加值園區、機放快遞倉等 新建工程 工程地點:桃園縣大園鄉貨運段七地號 2.事實發生日:93/7/15~93/7/15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貨運站大樓:27,364.5221坪、每坪約6.1萬元、新台幣1,669,235,720元 2.倉辦大樓 :20,004.5126坪、每坪約4.8萬元、新台幣960,216,480元 3.加值園區 :33,696.3129坪、每坪約6.2萬元、新台幣2,089,171,220元 4.機放快遞倉: 4,303.3136坪、每坪約4.8萬元、新台幣206,558,880元 合計總金額新台幣4,925,182,3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大都市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本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1.除加值園區外,需付預付款10%,係按總價決標實做完成百分比計價。 2.每期依實做完成百分比計價,並經本公司初驗合格後給付工程款90%, 保留10%,保固期滿退回。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公開招標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鑑價機構鑑定之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統一不動產鑑定股份有限公司。估價總金額:新台幣5,010,551,563元整 2.中聯不動產鑑定股份有限公司。估價總金額:新台幣4,984,715,389元整 11.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否 12.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3.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4.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無 15.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營運所需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