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91年3月27日之董事會決議,召開本公司91年度股東常會。
一、召開日期:91年6月17日。
二、召開地點: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二段二六九號一樓(宏國大鎮社區閱覽室)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報告九十年度營業概況。
2.監察人審查九十年度決算報告。
3.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狀況報告。
4.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九十年度營業報告暨決算書表。
2.承認九十年度虧損撥補案。
3.承認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辦法修訂案。
4.討論公司章程修訂案。
5.討論八十九以前年度之處份固定資產利益,由資本公積轉列保留盈餘案。
6.討論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7.討論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三)其他議案暨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九十年度產生虧損,董事會決議不配息不配股。
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九日起至六月十七日止停
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九十一年
四月十八日(星期四)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
過戶者寄達為準。〈郵寄專用信箱:台北郵局11973號信箱〉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
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補發,電話:
(○二)二三一四八八 ○○。
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五日前依規定
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二段171-1號12樓)。
八、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