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8/30
2.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682,499,641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1/09/03~91/11/02
6.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5.8~12.8元,當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
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8.買回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9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5,000,000股,新台幣
42,667,735元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91/07/23~91/08/28買回
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91/08/30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
股5,000,000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公司股份僅約佔本公司已發行且流通在外股份之3.97%,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1.49%,並不影
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皇鼎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
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
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
動。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