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6/25
2.發生緣由:依台財證稽字第0930002693號函文指示,公告本公司修正九十一年度內部控
制制度聲明書。
3.因應措施:
訊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 93 年 5 月 5 日
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檢
查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
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
等)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
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
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
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訂頒「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
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
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
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
估,3.控制作業,4.資訊及溝通,及5.監督。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
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
效性。
五、本公司之檢查發現下列缺失:
1.本公司已由製罐業轉型為營建業,現行之內部控制制度(如:採購及付款循環、銷售
及收款循環及生產循環)係依製罐業務制訂,已因經營業務之改變而有所不足或不適。
惟該項制度設計之修正並不影響本公司財務資訊之記錄、處理、彙總及報告的可靠性及
資產之安全性。
2.本公司民國91年間會計實質兼任出納之工作,未能達職能分工定期勾稽之管理控制。
惟尚無影響本公司保障資產之安全性。
3.本公司民國91年度「起飛特區-A1區」營造工程之付款,有提前支付工程款而與合約
規定按工程進度付款之條款不符之情形,如營造廠商未依約完成工程,將造成公司之損
失。惟尚無影響本公司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資產之安全性。
4.本公司收到客戶屋款支票未即時開立統一發票及記入應收票據,而待票據兌現時方開
立統一發票及直接記入銀行存款,違反統一發票開立時點之規定。惟經比對會計處理之
入帳結果,尚不影響本公司財務報導之可靠性。
六、本公司基於前項檢查結果,認為本公司上開期間之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
理),包括知悉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
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除前項所述者外,其餘係屬有效。
七、為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台財政一字0920121597號函之要求,本公司依據「
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上開期間與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與
保障資產安全(使資產不致在未經授權之情況下取得、使用或處分)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
,除第五項所列重大缺失外,其餘係屬有效,並無其他會影響財務資訊之記錄、處理、
彙總及報告可靠性之重大缺失,亦無其他會影響保障資產安全,使資產在未經授權之情
況下逕行取得、使用或處分之重大缺失。
八、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 外公開。上述公開之
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
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九、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五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三人中,無人持
反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訊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葉榮嘉 簽章
總經理:葉榮嘉 簽章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