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
2.報導日期:99/02/22
3.報導內容:陳武雄:阿里山鐵路建國百年通車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宏都阿里山國際開發公司(下稱「宏都阿里山公司」)是宏都建設持股五成多的子公司,
宏都阿里山公司與主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依促參法簽訂「民間參與投資經營
阿里山森林鐵路及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案」契約在案,針對該報所載,茲說明如下:
一、阿里山森林鐵路部分(OT模式):
台灣百年罕見之莫拉克颱風天災(下稱「八八天災」)對本專案三大建設之阿里山森林
鐵路(下或稱森鐵)嘉義站至神木站路段計造成嚴重崩塌、路基流失、橋樑損毀、隧道
淤塞、走山、土石掩埋等嚴重災害。已經本促參案契約雙方,即林務局與宏都阿里山
公司共同認定為屬契約所稱之不可抗力事由,即不可歸責於雙方,況宏都阿里山公司
亦屬莫拉克風災受災戶,實則,森鐵依契約為OT模式,自林務局所交付之範圍為鐵路
中心線左右5公尺,亦即本災害範圍涉及地基回填,邊坡治理等非屬宏都阿里山公司
權責事項,且宏都阿里山公司亦已依約提具天災應變計畫,均須待林務局依約依法召
開「營管會」,以續釐清權責並推動復舊工程。基此,宏都阿里山公司並無違約,且
亦願尊重並配合政府政策依約向林務局提出處理方案。
二、阿里山觀光旅館部分(BOT模式):
該旅館興建工程因有地質鑽探、初步設計審查及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用水等議題,致使
仍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階段,宏都阿里山公司雖迫於包括林務局先期可行性評估不
周與審查要求之需,均戮力辦理;有關申請展延事由,亦依約提請協調委員會認定為
「不可歸責於乙方(即宏都阿里山公司)」基此,宏都阿里山公司應無違反契約,且亦
依約向林務局提出申覆處理方案。
三、北門車站旅館部分(BOT模式):
本工程已完工取得嘉義市政府核發使用執照與建築物所有權狀,並與香港宜諾旅館經
營團隊合作,導入國際化之行銷與營運管理,亦與經濟部、勞委會及國立中正大學、
吳鳳技術學院訂有產學合作計畫,相關進度仍持續正常推動中,現進行內部裝修中,
預計於本(99)年5月試營運,並已命名「宏都麗星北門飯店」,其擁有131間四星級客
房、時尚宴會廳等設施,因位於市中心,與文化中心、博物館、北門驛古蹟及開發中
的林業文化村、檜意森活村毗鄰,將在嘉義市入口門戶形塑新的都市景觀意象與遊憩
餐飲住宿中心,並為嘉義市觀光旅遊注入新氣象與更大的商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