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謙 重大訊息 - 說明關於今日媒體之報導

股票代號:5523 豐謙
發布時間:2010-02-01
主旨:說明關於今日媒體之報導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99/02/01 3.報導內容:宏都阿里山旅館案 受挫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宏都阿里山國際開發公司(下稱「宏都阿里山公司」)是宏都建設持股五成多的子公司, 宏都阿里山公司與主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依促參法簽訂「民間參與投資經營 阿里山森林鐵路及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案」契約在案,針對該報所載,茲說明如下: 一、阿里山森林鐵路部分: 台灣百年罕見之莫拉克颱風天災(下稱「八八天災」)對本專案三大建設之阿里山森林鐵 路(下或稱森鐵)嘉義站至神木站路段計造成嚴重崩塌、路基流失、橋樑損毀、隧道淤塞 、走山、土石掩埋等嚴重災害。已經本促參案契約雙方,即林務局與宏都阿里山公司共 同認定為屬契約所稱之不可抗力事由,即不可歸責於雙方,況宏都阿里山公司亦屬莫拉 克風災受災戶,實則,森鐵依契約為OT模式,自林務局所交付之範圍為鐵路中心線左右 5公尺,亦即本災害範圍涉及地基回填,邊坡治理等非屬宏都阿里山公司權責事項,且 宏都阿里山公司亦已依約提具天災應變計畫,均須待林務局依約依法召開「營管會」, 以續釐清權責並推動復舊工程。基此,宏都阿里山公司並無違約,且亦依約向林務局提 出處理方案。 二、阿里山觀光旅館部分: 該旅館興建工程因有地質鑽探、初步設計審查及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用水等議題,致使仍 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階段,宏都阿里山公司雖迫於包括林務局先期可行性評估不周與 審查要求之需,均戮力辦理;有關申請展延事由,亦依約提請協調委員會認定為「不可 歸責於乙方(即宏都阿里山公司)」基此,宏都阿里山公司應無違反契約,且亦依約向林 務局提出申覆處理方案。 三、北門車站旅館部分: 本工程已完工取得嘉義市政府核發使用執照與建築物所有權狀,並與香港宜諾旅館經營 團隊合作,導入國際化之行銷與營運管理,亦與經濟部、勞委會及國立中正大學、吳鳳 技術學院訂有產學合作計畫,相關進度仍持續正常推動中,現進行內部裝修中,預計於 本(99)年5月試營運,並已命名「宏都麗星北門飯店」,其擁有131間四星級客房、時尚 宴會廳等設施,因位於市中心,與文化中心、博物館、北門驛古蹟及開發中的林業文化 村、檜意森活村毗鄰,將在嘉義市入口門戶形塑新的都市景觀意象與遊憩餐飲住宿中心 ,並為嘉義市觀光旅遊注入新氣象與更大的商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