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5/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200號25樓(本公司教育訓練教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99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本公司及子公司9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
(四)本公司海外存託憑證發行情形。
(五)本公司赴大陸投資情形。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99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99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討論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二)討論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3/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100年3月26日至100年5月24日止停止股票過
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0年3月25日(星期五)
下午4時30分以前親臨或郵寄(以100年3月25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
號地下一樓)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
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惟持有股票未滿一
千股股東之召集通知則以公告為主,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及
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
。(電話:(02)2586-5859)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
擬訂於民國100年3月11日起至民國100年3月2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3月21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
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遠雄建設事業
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室(台北市基隆路一段200號23樓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