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
2.報導日期:99/08/05
3.報導內容:本公司承攬台北市中山二橋拆除工程期間涉嫌詐領廢土清運費
於昨日(八月四日)遭台北地檢署搜索乙事。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餘土運出工區,由土方承商業者負流向管制、追蹤之責:台北市政府為
有效管制土方流向自民國91年間與台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商業同業
公會(下稱土方公會)訂有「台北市政府委託台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
同業公會協助處理台北市各項營建剩餘資源試辦契約」,依該試辦契約土方
工程必須分包予土方公會之會員承作,另土方公會亦向其會員收取每方5元
作為餘土處理流向之追蹤、管制。
(2)本公司誠實履約,絕無不法意圖:本公司承攬「中山二橋拆除及新生高架
橋北端引道改建工程」、「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即依前述規定將土方工程
分包與台北市土方公會會員(大鋼牙、志廣等公司)承作,再由其按月定期提、
交流向單據等與本公司轉呈本工程主辦機關,並再經土方承商(土方公會會員)
餘土收容場所、工程主辦機關、土資場主管機關分別在營建署官網作業系統
上網申報收受餘土處理數量與勾稽一致,方得辦理請領工程款,是本公司確實
已依約完成餘土處理,並無任何不法。
6.因應措施:對於本案後續處理,本公司將依法配合司法機關偵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