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7/19
2.發生緣由:依93.07.19董事會決議事項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為償還銀行借款及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二五、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總額新台幣
二五0、000、000元,本案業經證期會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台財證一
字第0930125632號函核准在案。
茲擬具新股發行辦法如下:
(1)增資認股基準日:九十三年八月十日。
(2)停止過戶日:九十三年八月六日至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日。
(3)最後交易日:九十三年八月四日。
(4)最後過戶日:九十三年八月五日。
(5)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3.20元整。
(6)現金增資繳款期限:九十三年八月十五日至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五日。
(7)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銀行及各地分行。
(8)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提撥發行總額15% 計三、七五0、000股供員工
認購外,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八條之一之規定提撥發行總額10% 計
二、五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餘75% 計一八、七五0、000股則按認股
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優先認購,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股數為
118.25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認購不足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9)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0)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定之發行條件、發行股數、發行價格、資金
運用計劃,募集金額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
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