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4/19
2.被背書保證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之:
(1)公司名稱:陳國雄、郭惠文
(2)與公司之關係:
土地共同持有人
(3)背書保證之額度(仟元):129654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仟元):2641104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共同持有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土地貸款融資連帶保證。
(6)原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26504
(7)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146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土地融資貸款負連帶保證清償責任1,614,600仟元。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1.92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持分土地權利為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