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 重大訊息 - 本公司標得台北南港區玉成段土地, 因共同投標人因素及考量公司需要, 協調由本公司再增加持分權利15%。

股票代號:5521 工信
發布時間:2004-04-15
主旨:本公司標得台北南港區玉成段土地, 因共同投標人因素及考量公司需要, 協調由本公司再增加持分權利15%。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271、271-4、271-5地號三筆土地, 面積33,156平方公尺,持分權利百分之二十五。 2.事實發生日:93/4/14~93/4/14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面積33,156平方公尺,折合10,634.69坪,本公司持分權 利合計為百分之二十五,每平方公尺單價81,162元,交 易總金額為陸億柒仟貳佰柒拾伍萬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台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其與本公司無任何關係)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一、通知三十日內繳清地價款,如須申辦抵押貸款,於通知二十五日 核定准予貸款,並於六十日繳清地價款。 二、如貸款金額加上押標金仍不足繳清地價款者,應於通知三十日內 繳清該不足差額。 三、若逾通知九十日仍未繳清價款者,視為放棄得標,並沒收押標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參加公開招標投標,投標價格參考公開底價及政府公告土地現值。 10.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無。 11.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否 12.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3.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因係參加公開競標,且出價未超過公告土地現值, 故未請專業機構估價。 14.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無。 15.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一、初期存放大型機具或做為鋼筋加工場地。 二、未來與其他持分權利人參酌市場需求共同 開發廠辦大樓或觀光旅館。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