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271、271-4、271-5地號三筆土地,
面積33,156平方公尺,持分權利十分之一。
2.事實發生日:93/2/19~93/2/19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面積33,156平方公尺,折合10,634.69坪,本公司僅持分
權利十分之一,每平方公尺單價81,162元,交易總金額
為貳億陸仟玖佰壹拾萬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台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其與本公司無任何關係)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一、通知三十日內繳清地價款,如須申辦抵押貸款,於通知二十五日
核定准予貸款,並於六十日繳清地價款。
二、如貸款金額加上押標金仍不足繳清地價款者,應於通知三十日內
繳清該不足差額。
三、若逾通知九十日仍未繳清價款者,視為放棄得標,並沒收押標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參加公開招標投標,投標價格參考公開底價及政府公告土地現值。
10.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無。
11.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否
12.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3.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因係參加公開競標,且出價未超過公告土地現值,
故未請專業機構估價。
14.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無。
15.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一、初期存放大型機具或做為鋼筋加工場地。
二、未來與其他持分權利人參酌市場需求共同
開發廠辦大樓或觀光旅館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