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1/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承包桃園縣大園鄉中正機場內之「中正機場二期航廈北候機廊廳工
程」,施工架踏板未舖滿及部分開口未設護欄,經北檢所派員實施勞動檢
查結果發現,爰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處分。
3.處理過程:本公司接獲勞北檢授字第0920801399號函(檢附罰鍰繳款單A01476號)即依
期限繳納罰款。
4.預計可能損失:罰鍰壹拾貳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將確實督導工地加強各項勞工安全衛生檢查以免違規受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