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28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92)財審報字第8632號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
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
十一年上半年度採權益法評價之部份長期股權投資,其所認列之投資收益及附註十一所
揭露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依各該公司所委任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編製,本
會計師並未查核該等財務報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
之財務報表所認列之投資收益分別為3,466仟元及2,194仟元,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
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56,182仟元及57,636仟元。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
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
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
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六)所述, 貴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上半年度採權益法評價
之長期股權投資-奈爾股份有限公司,其所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1,374仟元及2,418仟
元,暨如附註十一所揭露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以該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
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編製,本會計師並未查核該等財務報表,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
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13,146仟元及17,668仟元。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其相關之財務報表如經
會計師查核後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工信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
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