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泰 重大訊息 - 公告董事會決議九十一年度盈餘配股除權基準日、現金股利 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股票代號:5520 力泰
發布時間:2003-08-05
主旨:公告董事會決議九十一年度盈餘配股除權基準日、現金股利 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8/0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 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0,667,700元,增資發行新股2,066,770股, 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30股,即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3元。 2)現金股利: 盈餘分配新台幣37,890,788元,即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5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盈餘轉增資案已於92年7月18日向財政部證期會申報, 並經該會以92年7月29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34248號函核准在案。 2)茲訂定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為盈餘配股除權基準日暨現金股利 除息基準日,股票停止過戶期間為八月二十三日至八月二十七日。 3)本次現金股利訂於92年9月10日發放予各股東,增資新股俟 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30日內配發(本次除權配股採無實體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