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99/07/23
2.函請補正期限:99/7/27中午前
3.補正內容:
(1)第5頁,董事及監察人之資料,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
(2)第15頁,增加揭露董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報酬與未來風險之關聯性說明。
(3)第19頁,增加揭露薪酬委員會情形及履行社會責任形。
(4)第25頁,增加採級距方式揭露會計師公費。
(5)第27頁,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
(6)第31頁,增加揭露本期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估列數與實際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7)第43頁,增加揭露99年第一季中曾占進(銷)總額10%以上名單及其增減變動原因。
(8)第58頁,增加揭露就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加以檢討分析之其他重要事項。
4.因應措施:依規定補正並重新上傳98年年報股東會後修訂版。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