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2/21
2.契約相對人:淡江大學
3.與公司關係:業主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3/12/13~94/10/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得標淡江大學蘭陽校園整體開發學院一、二之
第一期建築工程水電工程,合約總價為新台幣貳億捌仟貳佰萬元整,本工程自開
工日起每月得估驗已完成部份百分之九十五工程款,餘於全部工程完成,經驗收合格,
乙方辦妥工程保固保證後一次無息付清尾款。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明年度可增加貳億陸仟捌佰伍拾柒萬壹
仟肆佰貳拾玖元(不含稅)的工程收入,及壹仟柒拾肆萬貳仟捌佰伍拾柒元的營業毛利。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興建校舍使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