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26
2.契約相對人:淡江大學
3.與公司關係:業主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3/08/30~94/09/2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得標淡江大學蘭陽校園整體開發學院一、二之
第一期建築工程,合約總價為新台幣捌億捌仟陸佰肆拾捌萬捌仟元整,本工程自開
工日起每月終估驗計價撥付估驗款一次,給付該期內完成工程價值百分之九十五,
經正式驗收合格,辦妥保固程序後,給付尾款百分之四,保固期滿後付百分之一。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年度預計增加貳億伍仟萬元的工程收入
及壹仟貳佰伍拾萬元的營業毛利。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興建校舍使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