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柱信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旭邦投資顧問(股)公司董事及總經理、富邦金控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法人代表)及總經理、富邦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世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展達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新竹市私立財團法人建輝社會文教基金會董事
海峽匯富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
異議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